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学生竞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通知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请、二级学院初审、校团委审核,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件1)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在公示期间,个人或单位均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联系方式∶陈老师 020-32083205
地 址∶行政B楼318室
公示时间∶2024年6月17日—2024年6月21日
共青团广州航海学院委员会
2023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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